各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8年“本科教育质量提升月”活动的通知》和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关于本科教育质量提升月活动之本科教学特色活动与成效交流研讨会有关事项的通知》,经各学院总结提交,共受到本科教育教学特色活动与成效综述文章23篇,定于27日下午2:30,在综合楼一楼会议室举行交流研讨会,请各学院安排发言教师按照如下顺序交流发言,每篇文章发言6分钟,每个学院选派3名教师现场观摩。
由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和各学院2017年推荐的实验实训实习实践课程评估专家组成员,按照20分标准打分(提交两篇以上的,取平均分,另外从第二篇开始,每篇在总平均分里加1分),最终分数计入教学常规检查评比总分。
数学学院;体育学院;地理与环境工程学院;国际文化翻译学院;幼儿师范学院;商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旅游学院;教育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音乐学院;机械学院;传媒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外国语学院;石油学院;文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专此通知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