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兰州城市学院校级教学督导监测评价活动
总结报告模板》的通知
各位委员:
为了统一校级教学督导监测评价活动总结报告格式,为各位委员更加全面的总结阶段性督导监测评价工作和学期督导监测评价工作提供框架,我们根据《兰州城市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条例》《兰州城市学院教学督导专家教学评价工作手册》《兰州城市学院专业和课程分类表》和《兰州城市学院教学督导委员和学生对教师的教学评价指南》《兰州城市学院教学管理规定》《兰州城市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实施细则》《兰州城市学院实验实训室(中心)管理规定》《兰州城市学院实验实训课程教学管理规定》《兰州城市学院校外实习实践课程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兰州城市学院校外实习实践课程教学管理规定》等教学管理文件,尝试编制了校级教学督导监测评价活动总结报告模板,今后需要总结工作时,各位委员可参照这个模板写作报告。
需要注意的是:1、除了模板所列的评价指标以外,必须按照教学督导监测评价中的实际,填写有关定量评价数据和定性评价描述,不得因徇私情、隐瞒问题;2、每一款必须填写优秀特质或者问题分析的典型案例,具体到学院、专业、教师、课程。3、各位委员必须认真学习各类教学管理文件,明白评价指标,科学化、专业化的评价教师的教学活动和学院的教学管理。4、模板最末尾的总结可在列举的问题中选择,所列举问题以外的问题可以自己添加。5、各位委员没有参与的活动不报告,将模板中未参与的部分删除,调整章节题号序号即可。6、今后凡是不按照要求及时准确报告工作的委员,或者在工作中违反教学督导条例规定的岗位职责条款者,将向教学督导委员会主任和学校领导汇报,扣除部分教学督导工作酬金,及时调整出教学督导委员会名单。
专此通知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7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