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校级教学督导评价委员会委员:
根据《兰州城市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条例》有关条款,这学期开学,校级教学督导委员会独立开展第三方教学督导评价工作,全方位、多层面、无死角,检查督导教学管理与服务保障工作、教师教学与学生学习活动,请全校各部门、各学院给予合作。
1、9月5日到6日,开学报到第一天到第二天,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佩戴督查证牌,分组督导检查三个校区教学环境卫生、教学设备调试、院系学生报到秩序、院系教学服务工作等各项工作,及时向教务处、学生处、院领导、校领导提交反馈信息。
2、9月7日到10日,开学教学第一天到第三天,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佩戴督查证牌,分别到三个校区,检查督导院系教学管理与服务、学生学习准备和状态、教师教学纪律与课堂教学实况、干部办公秩序和工作作风,及时向教务处、学生处、院领导、校领导提交反馈报告。
3、校本部主要由服务城市组组成督导检查组,组长薛忠,组员为城市服务组成员。培黎校区主要由工程技术组组成督导检查组,组长海波,组员为工程技术组成员。东校区主要由教师教育组组成督导检查组,组长张玉堂,组员为教师教育组成员。各组组员如有时间或交通问题,由三位组长随时商定交流,交叉工作。
专此通知
兰州城市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兰州城市学院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0年9月4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