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学校就按照教育部批复的办学目标和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基于基校教师人才、社会服务人才、工程技术人才的培养目标,制定了系列的教学质量标准,如培养方案编制标准、课程方案编制标准、课堂教学方案编制标准、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标准、实习基地建设与教学活动标准、课程考试标准、毕业论文标准等,印发了《兰州城市学院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实施方案》,编制了《兰州城市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条例》,《兰州城市学院教学事故处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实行了校院领导听课制度,每年开展教学质量月活动,定期开展教学督导评价活动,定期抽查各学院教师的教学方案、教学讲稿和学生的考试试卷、毕业论文。
“十三五”期间,基于应用型大学建设发展和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新要求,成立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协助教务处开展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总方针,按照文理基础(教师教育)、服务城市、工程教育三个专业集群分类建设思路,参照OBE和CDIO人才培养模式,继续坚持成熟的教学质量监控制度,以《课程说明》编制为龙头,强化课程建设和教学评价,打造金课,淘汰水课。适应专业分类建设和教学质量监控的需要,印发了《兰州城市学院教学督导评估与质量监测工作规程》,修订《兰州城市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条例》,编制了基于专业分类建设的《兰州城市学院教师教学评价手册》,规定了学科与活动课程、实验与实训课程、实习与实践课程等专业课程评价标准,规定了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公共外语、公共体育、公共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等通识教育课程教学评价标准,定期开展全校学生网络评教活动、教学纪律督导检查活动、教学专项督查评价活动、教学质量月专题检查活动。
“十三五”期间,按照修订后的《兰州城市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条例》,成立了各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认真执行《兰州城市学院教师教学评价手册》中各类课程的评价标准,按照校级教学督导、院级教学督导、学生教学评价成绩分别占60%、20%、20%的比例,评定教师职称评定、成果评奖、转正定级的教学评价成绩,以日常教学督导为基础,根据反馈信息,及时抽选新建学院、问题专业,采用集中听课、学生会谈、教师座谈等形式,开展专项督导评价。
“十三五”期间,学校贯彻2018年教育部成都召开的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标准》以及师范类、工程类、服务类人才培养新标准为参照,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说明,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申请师范类、工程类、服务类专业认证,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目标达成度和评价满意度。截止2019年底,全校十五个师范专业通过一级认证,已经选拔学前教育、语文教育、数学教育、物理教育四个专业申请二级认证,即将接受实地考察认证。
“十三五”期间,根据本科教学运行状态监测数据库显示和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定性定量评价,以及学生网络评教系列年度报告数据,通过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全校各专业历年毕业学生培养目标达成度、社会评价满意度等指标达到了国家培养标准要求和学校应用型人才分专业培养的标准。全校教师申报的教学活动、教学名师、教学建设、教学改革等成果获得多项省厅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奖励。
“十四五”期间,将以学生为中心、就业为导向,印发《兰州城市学院教学专项评估实施办法》,发挥二级学院的教学督导评价优势,探索学生发展评价、实验实训课程评价、实习实践课程评价机制,以各类专业认证为契机,发扬优势,补齐短板,形成学校和学院的教学质量监控联动体系,为进一步保证分专业教学质量提升提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