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城市学院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加强师范类专业建设,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建立健全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结合我校教师教育专业办学实际,制定《兰州城市学院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师范专业认证准备工作要以《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和教师专业标准为依据,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指导思想,以通过教育部师范专业认证为目标,坚持学校统一领导,监评中心统一协调,各院系认真准备,各部门全力配合为原则,争取两年内所有师范专业通过二级认证。
二、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成立师范专业认证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有明
副组长:莫超牟录贵张社平
成员:李生英张海钟王定君魏晋华石虹
闫汝乾崔剑波任国军李震岗吴文昭
马少虎林刚赵廷刚陈锦太晏德维
高原王素云王晓丽雒向东杨建毅
刘锦罗桂保赵国虎李开明刘锦涛
孙辉
师范专业认证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制定师范专业认证工作实施方案和专家进校考察工作方案;统筹协调学校在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与教学、合作与实践、师资队伍、支持条件、质量保障、学生发展等方面的问题,根据师范专业认证标准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审定各专业申报材料与自评报告。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中心主任兼办公室主任。根据认证工作需要,领导小组下设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课程教学与合作实践、师资队伍与条件保障、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学生发展成长等5个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及职责如下:
1、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小组
组长:宋子琨
成员:王定君李生英吴文昭杨建毅刘锦涛及相关学院院长
职责:撰写提供学校的人才目标定位、学校发展规划、专业建设规划、毕业生跟踪调研报告、用人单位评价报告;提供对专业培养目标定位的论证报告等相关资料;撰写提供学校师德养成教育体系材料。
2、课程教学与合作实践小组
组长:李生英
成员:相关学院院长
职责:审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说明,明确教师教育课程、人文社科课程、学科专业课程的学分比例;提供专业课程设置、课程质量标准、课程说明、课程实施和评价的管理制度;提供教学实践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制度;提供“三位一体”协同育人机制的相关材料。
3、师资队伍与条件保障小组
组长:魏晋华
成员:李生英张海钟崔剑波赵廷刚闫汝乾李震岗马少虎及相关学院院长
职责:提供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及专任教师选聘规定,教师能力提升相关材料;提供分专业专任教师数量结构相关信息,提供常态化学生评教的相关制度和材料;制定或提供聘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担任兼职教师的相关管理制度;提供专业教师科研成果、教研成果及获奖材料;提供生均教学日常支出、生均教育实践经费支出预决算表和相关分析材料;提供微格教学、三字一话、实验教学等师范技能训练平台等教学设施设备满足师范生培养要求相关材料;提供数字化教学资源、图书资料满足师范生培养要求相关材料。
4、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小组
组长:张海钟
成员:李生英宋子琨及相关学院院长
职责:提供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相关材料;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相关资料;各专业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运行及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要求评价材料。
5、学生发展成长小组
组长:林刚
成员:宋子琨 李生英晏德维及相关学院院长
职责:提供生源质量支撑毕业要求的相关材料;提供学生成长指导与学业监测保障毕业要求的相关材料;提供毕业生就业质量分析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毕业生、用人单位、同行和利益相关方等社会反馈和评价相关材料。
三、工作要求
1、各相关部门和开办师范专业的学院要认真学习《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解读》等文件精神,对照标准检查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培养目标定位、课程结构与比例、师资结构比例、教学经费与条件保障是否符合一级认证监测标准的要求,梳理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制定整改方案,自评自建,持续改进,确保二级认证顺利进行。
2、各师范类专业所在学院成立认证工作领导小组。学院院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学院党委书记和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专业系主任、教研室主任、专业建设团队成员、综合办(教科办)主任、学工办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成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团结协作,共同完成组织协调、认证宣传、认证申请、自评报告撰写、支撑材料准备等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