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9日,教评中心党支部开展党支部书记讲党课活动,中心主任兼党支部书记张海钟,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妥善解决共产党员信仰宗教问题的通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条款、《红旗文稿》中《严明“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的政治纪律》的文章部分内容。
党课会议引用中组部文件强调,共产党员是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是无神论者,只能信仰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不得信仰宗教,不得参加宗教活动,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参加宗教活动,违背党的性质,削弱党组织的战斗力,降低党在群众中的威信,也不利于正确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
党课会议引用有关文件和论述强调,共产党员不得信仰任何宗教,这是中国共产党一贯坚持的思想原则、组织原则和政治纪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基础之上的,如果党员信仰宗教,必然危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国共产党是具有严密组织体系和强大组织能力的党,如果党员信仰宗教,必然危害党的组织。“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是中国共产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范围内对自己的党员提出的更高的要求。
党课会议引用有关文章强调,党的纪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是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既然选择加入共产党,那就不仅要严守国法,更要严守党纪。某些不愿意受党纪约束的人,退出党的组织仍然可以享有宪法赋予公民的信仰宗教的自由。因此,党组织对党员的要求同宪法关于公民权利的规定是一致的,不应该将它们对立起来。
撰稿田云霞 审核张海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