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校院教学督导委员会年终总结述职报告会的通知
校院教学督导委员会各位委员:
根据《兰州城市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十八条 教学督导委员会实行专家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督导工作例会,每学期末召开一次汇报总结会,研究解决督导工作遇到的问题,交流工作经验,提高工作水平,提交学期教学督导报告;第十九条教学督导委员会各专家组组长负责本组专家督导活动的组织,每次活动写出总结报告,每月例会和每学期末,向教学督导委员会述职;二十二条 教学督导委员会编制考核办法对督导专家的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对于工作成绩突出者,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工作懈怠,或因其它原因无法较好履行督导工作职责的督导专家予以解聘等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今年开始每年举办年终考核述职报告会。
一、考核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教育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教育督导和教育评价意见方案,特别是学校转型发展城市特色鲜明的区域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办学目标,打造七个一流的人才培养与教学改革发展思路为指导思想。
二、考核依据文件:1、《兰州城市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条例》;2、《兰州城市学院教师教学督导评价指标体系》;3、《兰州城市学院教学督导评估与质量监测工作规程》;4、《兰州城市学院三全育人和课程思政实施方案》等文件。
三、考核主要内容:1、教学督导工作态度和纪律。热爱教育教学督导工作,认同学校发展顶层设计,掌握教学规律,熟悉教学规范,认真负责,行为正派,谦虚谨慎,善于指导,有一定的教育评价理论素养,有较好的专业技术研究声望。2、教学纪律检查与巡视工作。按照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安排,就学校常规的教学秩序、教学管理、教学设备、教风、学风、考风等工作内容,开展巡视督察与指导,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总结反馈巡视督察情况。3、课堂与课外教学活动督导工作。按照教务处提供的课程表及教学进度表,对课堂教学各环节活动和教学效果进行检查、评价、指导。主要检查和指导新办专业任课教师、新开课和开新课的任课教师、学生反映教学效果不佳教师以及申报各类教学评奖的任课教师、拟晋升教学系列各级职称的教师、新入职教师等的课堂教学活动。4、实验、实训、实习、实践教学督导工作。按照学期教学课程表中实验、实训、实习、实践课程进度表,现场检查督导实验、实训、实习、实践课程教学各环节,包括实验、实训、实习、实践内容、教材、教学指导书、教学准备、教师辅导、学生操作、安全保障和实验报告等。5、教学专项检查与指导工作。就课程考试管理、学生作业的完成与批阅、教师的课外辅导、学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开题与答辩等环节开展专项检查,并撰写评价与分析报告。通过查阅教学档案、听课访谈、问卷调查、小型研讨等方式,就学校层面的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控制开展专题调查与研究。6、课程建设与教学管理研究工作。结合学校学科专业建设,按照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的安排,积极参与学校各部门、各学院组织的教学观摩、教学研讨、教学讲座、教学培训活动。开展教学督导、教学评价、人才需求调查、课程资源建设等内容的研究。7、学生专业学习活动的指导。利用课堂听课、课后座谈及参加教学研讨、学术活动、专题调研、日常巡视等机会针对学生专业学习、职业生涯规划、学习习惯养成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8、教学督导委员会专家要按照工作安排,在组长带领下,坚持经常深入课堂和课外活动。看课听课时一般一次不得少于两节,要对每位听课对象进行综合考查,包括教学准备、教学设计、作业或课程论文(设计)的安排指导、作业批阅、师生关系、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等方面,要将教师的教学方案(教案)作为必查项目。课间和课后及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教师和学院领导及系主任,以促进教师不断改进教学工作。
四、考核工作程序:1、校院两级校内外委员专家写出述职报告;2、召开教学督导委员会述职考核会,按照顺序逐一述职。3、考核评价组成员按照《校级和院级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考核定性定量评价表》给予评语和评分。
五、考核工作方法:1、校级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暨院级教学督导委员会主任考核,考核评价组评分占总考核成绩的60%,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考核评分占总考核成绩的40%。考核评价组量化评分参照质性评语,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为良好,70分以上为合格,70分以下不合格。2、院级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考核,由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教学督导委员会主任、专业系主任,根据述职报告给予评分评语。考核成绩计算参照校级考核计算办法。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不参与考核。
五、考核时间地点:拟定2020年12月26日星期六下午2:30在综合楼一楼会议室。届时有课的委员课后再到会述职。
六、考核评价专家:组长牟录贵(副校长、教授);副组长虎玉森(甘肃农业大学教学督导处前处长、教授)、王振禄(教务处副处长、博士);组员:马忠英(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海存福(教育学院教授、博士)、白林(化学化工学院教授、博士)、李兰芳(幼儿师范学院教授)、刘绍舫(机械学院副院长、副教授)、夏小慧(体育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王雪引(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副主任、高等教育管理副研究员)。
七、述职汇报顺序:1、校级教学督导委员会述职按照城市服务组、工程技术组、教师教育组顺序,先由组长述职,组员随后述职;公共选修组、实习实践组因为成员交叉,由组长在三大常设组组员述职时合并述职。2、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主任述职,按照学校网络机构设置栏目排定的学院顺序述职。3、3位校外专家待常任委员述职后述职,提供咨询意见;4、教学督导委员会副主任张玉堂将副主任述职合并到组长述职报告;5、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兼办公室主任刘永平因为借调甘肃省教育厅工作,不参加述职。6、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兼常务副主任张海钟最后述职。
八、考核成绩使用:校级委员考核成绩优秀者不超过5名,由教评中心每人发给荣誉证书,记录在案,奖励4个课时奖金。合格者记录在案,给予2课时奖金。不合格者解聘。院级委员考核优秀者,由教评中心发给荣誉证书,每个学院不超过1名。考核合格记录在案,不合格解聘。
附件:《校级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考核定性定量评价表》《院级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考核定性定量评价表》
专此通知
兰州城市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22日
兰州城市学院校级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暨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主任2020年考核定性定量评价表
姓名 |
|
级别 |
|
指标 |
内容 |
评分 |
工作态度 |
热爱教育教学督导工作,认同学校发展顶层设计,掌握教学规律,熟悉教学规范 |
5 |
认真负责,行为正派,谦虚谨慎,善于指导 |
5 |
有一定的教育评价理论素养,有较好的专业技术研究声望 |
5 |
服从学校或学院的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完成工作任务 |
10 |
工作内容 |
认真参加开学检查期中巡查期末巡视活动 |
5 |
认真参加职称评定入职转正优秀评奖听课 |
5 |
认真参加春季开学线上教学督导评价工作 |
5 |
认真参加教评中心组织日常听课督导工作 |
5 |
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工作或研修会议 |
5 |
认真参加教师教育课程专项督导评价工作 |
5 |
工作过程 |
每次听课看课评价活动有完整的工作记录 |
10 |
每次活动认真思考积极发言有深度合标准 |
10 |
按照要求认真撰写阶段性和期末总结报告 |
10 |
工作绩效 |
教学督导评价工作得到教师的正面评价 |
5 |
教学督导评价工作得到学生的正面评价 |
5 |
教学督导评价工作得到学院领导的肯定 |
5 |
评语和总分 |
评语 |
总分 |
|
|
考核评价 专家签名 |
|
时间 |
|
|
|
|
|
|
|
兰州城市学院院级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2020年考核定性定量评价表
姓名 |
|
专业 |
|
指标 |
内容 |
评分 |
工作态度 |
热爱教育教学督导工作,认同学校发展顶层设计,掌握教学规律,熟悉教学规范。 |
10 |
认真负责,行为正派,谦虚谨慎,善于指导。 |
5 |
有一定的教育评价理论素养,有较好的专业技术研究声望。 |
5 |
服从学院领导和教学督导委员会主任的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完成工作任务。 |
10 |
工作内容 |
认真参加开学检查期中巡查期末巡视活动 |
5 |
认真参加职称评定入职转正优秀评奖听课 |
5 |
认真参加春季开学线上教学督导评价工作 |
5 |
认真参加学院学系组织日常听课督导工作 |
5 |
认真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会议和研修 |
5 |
工作过程 |
每次听课看课评价活动有完整的工作记录 |
10 |
每次活动认真思考积极发言有深度合标准 |
10 |
按照要求认真撰写阶段性和期末总结报告 |
10 |
工作绩效 |
教学督导评价工作得到教师的正面评价 |
5 |
教学督导评价工作得到学生的正面评价 |
5 |
教学督导评价工作得到学院领导的肯定 |
5 |
评语和总分 |
评语 |
总分 |
|
|
考核领导签名 |
|
时间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