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学常规检查评比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兰州城市学院《关于开展2019年“本科教育质量提升月”活动的通知》,现将开展教学常规检查评比活动的具体事项安排如下,请各学院配合做好准备工作。
一、主要检查内容
1. 检查课堂教学运行情况。主要由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二级学院领导、专业负责人听课,对教师课堂教学情况进行监督与敦促。
2. 检查教学秩序。主要针对教学活动规范化,调(停)课制度执行情况,任课教师旷课、迟到、早退等情况进行检查。
3. 检查实验(实践)教学情况。重点检查实验(实践)教学的规范、质量、效果等情况,如实验指导教师准备实验情况、指导实验和批改实验报告情况以及毕业论文(设计)、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的安排和指导情况。
4. 检查教学材料。主要检查任课教师教学文档的齐备情况,包括教学进度表、课程说明、作业和实验报告的布置、批改等情况。
5. 检查教学质量监控情况。主要检查各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系主任、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及教师的听课、评课记录;调阅学生评教、同行评教、督导评教资料;查阅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材料。
二、检查方式方法
1、各学院于11月20日之前提交总体自查报告,发到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教学督导室田云霞主任(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秘书)邮箱:404089161@qq.com。
2、11月11日至25日,教学督导委员会文理基础组、服务城市组、工程教育组各组组长带领本组委员,自行与相应学院联系确定时间,到各学院随机听课,并检查第一条规定内容的材料。请各学院综合办、专业系及时组织自查,提交自查报告。
3、请各学院组织教师相互听课,每位教师听课不少于两次4节课,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专业系主任、教学副院长不少于三次6节课,做好听课记录。听课评价指标按照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网站发布的《兰州城市学院教学评价指南》执行。
4、校教学督导委员会文理基础组负责检查的学院是马克思主义学院、文史学院、数学学院、外语学院、教育学院、幼师学院、体育学院;服务城市组负责检查的学院是传媒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旅游学院、商学院、国际翻译学院;工程教育组负责检查的学院是电信学院、机械学院、石油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地理与环境学院。
5、公共课程归入开设课程的相应学院接受检查。服务城市专业组和工程教育专业组检查的学院,有师范专业的,由负责检查的服务城市专业组和工程教育组专业组代为检查。
三、其他有关事项
1、检查采用定性和定量结合的形式进行评比,最终按照总分每个组评出前三名,提交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会议决定等级,上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表彰形式。
2、学校领导听课和检查工作,由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协调安排。各学院自查活动自行安排。自查报告请于11月20日前提交教学督导室田云霞主任邮箱:404089161@qq.com。
附件:
1、2019年本科教育质量提升月活动教学常规检查记录表
专此通知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18年11月12日
附件1.
2019年本科教育质量提升月活动教学常规检查记录表
学院: 总分:
检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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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督导委员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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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 |
观测点 |
突出优点 |
存在问题 |
期末考试试卷抽查 |
抽查2017-2019学年两学期试卷,每个班级抽查两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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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设计抽查 |
抽查2017和2019年两学年的论文,每个班级抽查两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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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听课评课记录 |
院长副院长系主任教研办主任听评课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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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委员评教记录 |
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听课评课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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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学习情况反馈 |
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听取学生对教学活动的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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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评教活动记录 |
教研办学工办保存学生评教活动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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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进度执行情况 |
随机抽取3名教师检查教学进度执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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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说明编制进度 |
系主任座谈课程说明编制进度和执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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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作业批阅检查 |
抽取每个班级1名学生作业查看批阅痕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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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实习实训实践活动记录 |
副院长教研办主任系主任座谈四实工作抽查活动和工作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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