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教学中的意识形态问题始终是教学督导委员会和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高度关注的敏感问题,在全校课程教学督导活动中,始终把意识形态问题及其相关问题作为重要内容。教评中心和教学督委还专门印发意识形态督导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7年以来,根据校党委的要求,教学督导委员会在党委宣传部领导下,对马克思主义学院开设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全校公共课程、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课进行了为期三周的听课看课督导评价。根据校党委的要求,对全校各学院各专业开设的民族学、宗教学类课程进行了专项检查督导。在日常督导检查评价和入职转正、职称评定、成果评奖的听课评课中,也将教学的教育性、课程的思政性、意识形态正确性、师德师风良好性作为首要评价标准。
2017年编制试用2018年印发执行的《兰州城市学院教师教学评价手册》分文理基础(教师教育)、服务城市、工程教育三大专业集群编制了各类专业各类课程的评价标准,同时编制了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课程、教师教育课程、公共体育课程、公共外语课程、心理教育课程等公共课程评价标准,标准中的首条就是对标各类课程的国家标准,这些国家标准的首条就是意识形态政治标准。
几年来的教学督导评价实践,教学督导委员会各个专家组提供的报告和评价记录显示,课堂教学和教学方案中未发现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未发现有违背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违背宪法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行。
今后在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和新届校级教学督导委员会培训中,将再次强调意识形态和师德师风的重要性和敏感性,特别关注全校各类社会科学课程内容和教学活动的意识形态正确性和时代性,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同时关注个别教师课堂牢骚过多、结构松散,不利于课程目标实现和学生身心健康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