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了适应学校文理基础(教师教育)、服务城市、工程教育三大专业群分类,我中心按照3353(文理基础、服务城市、工程教育三大专业群;学科与活动课程、实习与实践课程、实验与实训课程s三大类课程;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中小学教师教育课程、外语课程、体育课程、基础课程等五类公共课程;学生评价、同事评价、督导评价三类评价主体)的架构编制了教学活动评价指标体系和内容(活动课程是指课堂开展的学生活动为主的课程),于2017年6月发布在办公自动化和中心网站,秋季半年开始试用,现扩大范围开始试用。
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学生评价、同事评价、督导评价均采用新的课程教学评价标准,请各学院通知教师,特别是准备申报职称晋升、成果评奖、入职转正的教师,到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网站下载学习。今后的课堂教学和课外实践,校院两级教学督导评价,均采用新标准。新标准更加注重学生学习的效果、教学目标与教学效果的呼应关系、教学目标设计的心理性、教学内容的科学性、教学过程设计的现代性、课堂管理的责任心、媒体技术的选择性、多样性。
附件:兰州城市学院教师教学活动评价指标体系使用指南
专此通知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