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校各学院实验实训实习实践课程教学工作诊断性专项督导评估工作进度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实训中心:
根据《关于全校各学院实验实训实习实践课程教学工作诊断性专项督导评估工作的预通知》和《全校各学院实验实训实习实践课程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试用稿)》,现将各学院评估工作进度安排如下,请各学院和评估组专家按照前期通知和评估指标体系做好准备,凡是自评报告未交的学院必须尽快上交。
一、动员安排会议
定于第四周召开动员会,主管副校长出席;各学院主管副院长、教研办主任、学工办主任、系主任、实验中心主任、实验室主任、实习实践课程负责教师;专项评估专家组成员;教学督导库入库专家;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参加。
二、评估工作原则
为了促进哲学、经济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学科领域的专业教学交流,专项评估按照城市服务类、工程教育类、文理基础(教师教育)类专业集群分组,组内专家组成员混合排列;为了促进教学督导专家的学习和督导,每个专家组安排部分教学督导专家随同指导;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工作人员随同考勤,学校按照规定标准和专家组成员实际工作时间,向专家组成员支付劳资。
专家组成员代表学校,要听从组长领导,有事必须向组长请假。专家组组长因事请假,副组长负责组织。考虑到评估时间和专家其他工作时间冲突,凡是专家组成员人数达到5人,督导专家达到3人,即可开展工作。专家组成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和评价标准,严格按照标准计分,不得随意打分,发现徇私舞弊,不能坚持客观公正者,给予通报批评。
三、专家分组名单
第一组,1、专家组组长:张建武,副组长:马少虎;成员:杨广银、台喜生、郑培媛、王海涛、王莉莉;2、协调干部:周厚玲;秘书:田云霞;3、教学督导专家张玉堂、寇凤梅、薛忠、瞿顺先、史建国、赵明霞、冯硕。
第二组,1、专家组组长:李志忠,副组长:白林;成员:张芮、赵海阔、刘绍舫、张颜萍;2、协调干部:刘永平;秘书:黄佳;3、教学督导专家:王桂良、刘玲玲、段毅、张芮、海波、李炳锋、金伟。
第三组,1、专家组组长:张海钟,副组长:李永军;成员:杨建成、赵瑞雪、孙辉、李晓梅、王晶、金戈;2、协调干部:王雪引;秘书:王燕茹;3、教学督导专家:王耀玺、李克栋、刘洁、谢登科、张波萍、刘克文、牛彬宏、代兴军、余君、石鹏逾、王丽娟、党爱娣等。
四、评估顺序安排
第一组,第五周至六周,商学院、旅游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传媒学院、城规学院。
第二组,第六周至第七周,石油学院、机械学院、化环学院、电信学院。
第三组,第七周至第八周,教育学院、文史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学院、幼儿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学院。
五、评估工作要求
进度安排中只规定了周次,各学院与专家组组长商定具体时间和程序;各专家组开展评估活动后一周内,专家组组长要按照前期通知和评估指标体系亲自写出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要详细写出时间地点、评估过程、参加人员、评估结果、存在的问题、提出的建议不少于3000字。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于第十周召开总结会议,随后向学校提交评估总报告。
六、评估工作程序
各学院的评估工作程序是:1、专家组到实验中心、实训中心、实验室、教室、实习实践基地视察;2、专家组查阅相关资料;2、专家组到会议室听取汇报;4、专家组随机抽取15名学生5名教师座谈;5、专家组评议后向学院领导反馈。
各学院主管副院长、教研办主任、学工办主任、系主任、实验中心主任、实验室主任、实习实践课程负责教师要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和配合工作。
专此通知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17年8月20日